盐边县新九镇平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水稳(底)基层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26年1月12日 | 来源: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打印本页 | 浏览: |
盐边县新九镇平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水稳(底)基层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在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址为:http://www.sccni.com/zaocai/。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盐边县新九镇平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境内,道路起点位于新九镇平谷村岔沟社巴拉河2#桥(红格南采矿工程拟建桥),终点位于新九镇平谷村白沙社曹家沟。
2.3招标内容: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1730吨;
2.4供货时间:水泥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稳(底)基层施工完毕,预计供货时间:2026.3.5-2026.4.19,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供货时间为准,如发生工期延后则供应期相应顺延。
2.5供货地点:盐边县新九镇平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场地内。
2.6质量认证标准:强度等级为42.5,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要求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等均可使用。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
2.7结算支付:(1)每月1-5日期间,甲乙双方应对乙方上月(即上月1日至31日期间)的供退货额办理月结算,并对累计供货与付款情况进行统计。月结算依据以甲方指定的收货计量人员签字的送(交)货单为准。甲方应在月结算完成后30日内按月结算额90%支付款项。(2)供货结束或合同终止后30日内,双方应对供货、付款情况办理总结算。甲方应在双方完成总结算后45日内将款项支付至总结算额97%(含甲方已付月度货款等),剩余3%在甲方与发包方(业主方)办理竣工(交工)验收手续后30日内支付。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
(2)投标人可以是水泥生产厂家,也可以是水泥经销商。
(3)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未被行政处罚,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在中国执行信息网上无被执行人信息,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5)投标人须具备税务机关评定的有效纳税信用等级,并提供近三年(2023-2025)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如最新年度尚未公布,则提供2022-2024年度)。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或未参与税务评级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投标时间节点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时
6.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9:30时;
6.3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0:00时;
6.4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0:00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请于 2026 年1月 12日9 时后(北京时间,下同),在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边县新九镇平谷村岔沟至白沙农业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荞地箐)购买招标文件。
7.2纸质招标文件按项目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无法前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联系招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电邮至投标人指定邮箱,电子招标文件不收费。
7.3 招标文件资料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缴纳至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名: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边岔沟至白沙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盐边支行
账 号:5105 0162 8836 0000 0463
7.4 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由此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29日9:30时至10:00时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送至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边岔沟至白沙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荞地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工(项目部)成本管理部
电话:18881717742 028-86002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荞地箐
电子邮箱:734899299@qq.com
招标人: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盐边岔沟至白沙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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